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
申请流程
Step 1.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按要求提交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Step 2.资质审核
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将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对企资质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企业,告知企业是否通过资质审核。
Step 3.抽样检测
(此条款仅适用于纱线和纺织品生产企业,对其他类型的企业另行规定。)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须按照要求选送产品进行相关质量检测: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告知企业是否通过抽样检测。
Step 4.实地评估
抽样检测合格后,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根据申请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组织专家评估组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形成评估意见并提交给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根据评估组提供的评估意见确定接受或暂不接受申请企业加入基地,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申请企业。
Step 5.确认授权
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同意接受申请企业加入基地,并报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批准后,发送正式基地准入通知书给企业.确认企业的基地资格及企业获得的准确基地名称;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秘书处在接到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批准通知后. 将统一制作基地证书和牌匾,并授予企业;申请企业获得基地证书和授牌后正式成为基地成员,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 基地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前企业须按要求申请延续。
联系人: 陈培培 / 电话: 18611701132 / 邮箱: chenpeipei@ctic.org.cn